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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向同村的购买了一个土地作为路。是否符合土地流转,我能进行土地确权吗?需要到哪个部门什么手续?

其他 2017-10-14 16: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能进行土地确权
  • 土地确权机关是依法有权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的行政机关。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
    主管是指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具体承办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做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
  • 关于土地流转手续怎么办,有以下几个步骤:一、提出申请1、土地流出方向的乡民小组或乡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流通申请书,内容包含:名字、村名、面积、地名、地类、报价、期限、联系电话等,由村流通信息员向乡(镇)土地流通效劳站抄送。2、土地流入方向乡(镇)土地流通效劳站提出申请并填写土地流通申请表,内容包含:名字、单位、需要面积、地类请求、意向流通期限、拟从事经营项目、联系电话。由乡(镇)土地流通效劳站处理并向县土地流通效劳存案。二、审阅、挂号1、流出方土地状况审阅依照“属地核实”的准则,经乡民委员会和乡民小组赞同并处理有关手续后,进行挂号。2、乡(镇)土地流通效劳站对流入方的经营才能和经营项目进行审阅后,进行挂号。3、流通报价评价流通土地报价由流通两边当事人洽谈断定,或托付乡(镇)土地流通效劳站安排有关人员评价土地流通报价,作为参考依据。流通面积较大的,可由县土地流通效劳安排进行评价。4、信息发布乡(镇)土地流通效劳站依据流通报价评价成果及土地流通两边供给的信息,在买卖效劳场合进行信息发布,并约请流通当事人会晤,对等洽谈。5、自愿洽谈县、乡(镇)土地流通服安排作为管理、效劳机构,帮忙土地流通两边依法自愿当面洽谈流通报价、期限等有关事宜。6、签定合同土地流通两边洽谈一致,达成流通意向后,按程序签定一致文本格式的土地流通合同。7、鉴证、归档土地流通合同文本一式五份,经乡(镇)鉴证。流通面积较大的应在两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公证。合同文本流通两边各执一份,别的三份分别由村、乡(镇)、县归档存案。农村土地流通是指农村家庭承揽的土地经过合法的方式,保存承揽权,将经营权转让给别的农户或别的经济安排的做法。农村土地流通其实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流通。
  • 可以的,双方协议,后可上村土地所申请变更土地使用权证
    【追问】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谢谢
    【回答】上乡土地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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