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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结婚一年多了,还有一个可爱的儿子,结婚时他借了两万五百块钱,去年我怀小孩在家修养,他在外工作,说什么寄钱回家给我用,在他还没寄回前我就帮他还了一部分钱,到过年时他寄回的钱刚好是我帮他还的那些钱,回家还问我要钱用,还经常吵架说我什么都没做,钱都是他还的。今年生小孩到现在小孩都5个多月了他一毛钱都没有拿回来,还经常吵架说我什么都没做都是他做的,我就知道发脾气,我快疯了。我们这种情况离婚小孩可以分给我吗,要是分给我他每月要给小孩多少生活费,离婚时我能要他赔偿一些损失吗,大概能赔偿多少钱。

离婚 2010-08-25 22: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可主张对小孩的抚育权,法院支持的可能大些;抚养费参照当地平均性支出及他的收入水平来确定;法院支持你要赔偿的可能性小。供参考。
  • 建议从自身找找自己的不足之处,常做换位思考,若不是本质的分歧尽量想法弥合双方的裂痕,毕竟婚姻不是儿戏。若确实无法共同生活要离婚,哺乳期的子女一般随女性,对方应支付的抚养费用一般在其固定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左右。至于赔偿问题,若对方没有对婚姻不忠或家庭暴力的行为一般不存在该问题。
  • 2岁以下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抚养费为月收入的百分之20~30,离婚时要求财产分割
  • 2岁以下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抚养费为月收入的百分之20~30,离婚时要求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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