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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2001年去世,2003年办得母亲的遗属补助供养证,由于老人忘记到社保部门登记,2015年3月查账时才发现从2009年11月就停发了遗属补助,今年3月就带母亲到县社保局咨询是否能补发以前停发的,什么时候能开通。但社保局人员答复说都过了那么久时间了,我们的系统都换了几次了,到底得不得还说不定。现在我母亲还健在,请问:象我母亲的这种情况能否申请以前停发的遗属补助,能否申请重新发放遗属补助?

其他 2018-09-08 12:2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一,退休职工去世遗属补助,死亡退休职工的配偶无工作无收入的可申请可以申请。  二,需要提供的资料:  1、申请遗属补助人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户口须注明“丧偶”);  2、证明信(证明关系及无业)(申请遗属补助人所在居委会、办事处盖章);  3、减少表原件及复印件(劳保中心提供);  4、档案(劳保中心提供);  5、填写临时申请表并报送初审后更正材料;  6、正式申报后打印正式申请表并到企业、居委会、劳保中心、办事处、社保机构盖章审批后,录入社区微机增加遗属;  7、等待领取并发放存折。
  • 已享受各类基本社会保险待遇的职工遗属原则上不重复享受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但已经享受了“征地养老”、“农保”待遇的职工遗属,若已享受的待遇标准低于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予以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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