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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人2007年在外地共同投资开了个服装厂,当年不景气,亏了,但帐没算,而后,迁回,由合伙人一个人经营,现在,我还算不算合伙人,有没有权利要求分红,是否可以打官司,胜算如何

争议解决 2010-08-27 22:3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虽然没有参加经营,但是你仍然是合伙人,合伙企业没有解散,你也没有退出,所以你有权根据合伙协议要求分红。
  • 你好,你公司的性质是什么,是合伙制还是有限公司。有两、种途径:一、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进行解散;二、提起诉讼要求清算、解散。你的诉求在法院的受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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