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于2008年6月初到一个公司工作,签了了三个月的试用期合同,按照合同,转正后的工资应该是5000圆,试用期间工资为4000元,现在都工作第六个月了,公司一直没有和我签定正式的聘用合同,工资也一直是4000元.前几天公司突然要求签定延期试用合同,我不同意延期,公司便以其他理由要求我离职.请问我能否得到什么补助或赔偿吗?

仲裁 2008-11-11 15:4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