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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已经离婚1年多了,孩子从婚前开始就一直由我抚养,现在孩子生病了需要很多钱,我能向法院起诉要求他支付孩子的赡养费吗?

离婚 2008-11-11 15: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解决。
  • 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同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的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必须由父母双方承担,无论承担的比例和方式如何,孩子的生活和教育必须得到保障。 对方作为孩子的父母亲,其应当增加孩子的抚养费及承担一部分医药费。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孩子的部分医疗费用。鉴于我国《民事诉讼法》第97条明确规定,对追索抚育费、医药费用的,可以申请法院裁定先予执行。考虑到诉讼需要一个过程,你们在起诉的同时,可以申请法院先予执行。
  • 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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