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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上门女婿,我和老婆结婚十一年了,感情一直不和,如果离婚,我不要财产,两个孩子归她,请问我要支付多少生活费?

其他 2015-04-20 13:0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按照你收入的20%
  • 1、离婚是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本地),也可以诉讼离婚(异地)。 2、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均分。但是如对方有过错(比如出轨、家暴、虐待等),分割共同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甚至不分,并可以要求过错方损害赔偿。 3、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按月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付。如有进一步咨询请来电咨询或者带材料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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