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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劳动合同上公司签订的工作岗位是管理职位,实际工作岗位是行政助理,主要负责人事手续办理,现在公司要调我去做仓库管理,负责货物的出入库管理,我是否可以拒绝公司要求

仲裁 2010-09-01 23:1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要公司的编制,这个岗位属于什么类型的即可
  • 如果在劳动合同中明确为行政助理,而仓库管理不属于此类别,那么公司调你去仓管部门是对劳动合同实质内容的变更。需要与你协商,否者构成违约。 你可以拒绝新的岗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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