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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月二十一号在夏门一工人宿舍发生一起盗窃案,昨天上午有个自称是那边派出所的打电话叫我去协助调查,还说我不去的话他就发网上通揖令,我于四月二十四号已回到张家界老家,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处理?

离婚 2019-01-10 04:5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协助调查因不是规范的法律概念,故无时间规定。  “协助调查”并不是一个具有非常严格定义的法律术语。《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另外,《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人民警察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到其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以上这些规定,为“协助调查”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但与此同时,法律并没有对于针对作证行为进行更细节性的规定,也没有规定违反这些规定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 公安局让协助调查,说明还没有确凿的证据。
    如果有确凿的证据,就不是协助调查了,而是直接传唤。
    协助调查,一般用于证人,或者有重大嫌疑的违法犯罪嫌疑人。
    法律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第八十五条 人民警察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到其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人民警察在公安机关以外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
    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同时适用本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举个例子,入室盗窃,即使是未遂,依法也要比照即遂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入室盗窃,该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64条之规定,被派出所发现了就要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只有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以便公安机关认定为自首,才可以达到再从轻处罚的目的。法律链接:《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有没有事你自己应该清楚。作为公民,你有协助调查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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