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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自己做餐饮生意时,镇政府欠我欠款二十于万元,每年还款是按百分之一在还,到现在政府还欠我十万元。以前都有还,但是今年都不还。我应该通过什么样的途径追要欠款? 谢谢!

行政诉讼 2017-05-08 02:36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诉讼解决。
  • 第一百九十一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第一百九十二条 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如果有人欠钱到期不还,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向他发出支付令,令他还钱。
    申请支付令在诉讼上叫督促程序,适用于金钱债务和有价证券债务,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应该明确,债权人有比较充分的证据,如有欠条、借据等。并且,一方是单纯地享有权利,另一方是单纯地负有义务,双方不是互相有债权债务。此外,欠债人应在国内居住,住所明确,以便支付令能够直接送达。符合这些条件,债权人就可以写出申请书,附上证据,向法院请求发出支付令,不需起诉。
    支付令发出以后,对方如在15日内没有提出异议,债权人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方如在15日内提出异议,支付令即自动失效。债权人此时只能起诉,通过打官司来要债。
  • 对方欠款的,作为债权人,追讨欠款的方法主要是有:1、由自己直接向对方催讨,要求对方偿还欠款;2、通过对方的亲戚朋友做对方的思想工作,以促使对方能主动还款;3、委托律师代理向对方追计欠款;4、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偿还欠款。在法院判决或调解生效后,如果对方仍不按规定期限还款的,则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另外,作为债权人,如果对方欠款未还的,在催讨之前,首要的工作是应该设法取得和固定对方欠款的证据,一般可以采取要求对方出具欠条、在对方通话时进行录音、收集双方往来证据材料等方式。
  • 向法院起诉
  • 政府打白条这种情况,你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政府还款,或是向县政府反映。
  • 如果证据充分可以起诉政府给付欠款及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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