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的祖上在民国时期用30文钱买了1000余亩山地,有地界,有地契。还有当年老人给两个儿子的分家单据。在1984年村里以此为依据由人民公社出面,向相邻的人民公社要回了这片山地,又给了我们村。1985年村里和我家订了15年的承包合同,由公证处进行了公证。2010年村里以集体的名义办了林权证。现在国家对宅基地、山地、林地都能确权了,请问,我家对这片山地还有什么权?能继承吗?能否给我家确权?办林权证?

其他 2015-04-26 10:5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济源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