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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嫁人三年,我的户口还没有迁移,我们村征用土地后,每个村民都有给发钱,不给我们外嫁女发,是否能有

征地补偿 2010-09-04 13:0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一、根据海南一些法院的作法: (1)外嫁女在征地方案确认时户籍仍在原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有承包地的,分40%; (2)外嫁女在征地方案确定时户籍仍在原集体经济组织且有承包地的,分70%; (3)符合省高院《关于处理外嫁女请求分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款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的条件的,分100%。:即其户口是否落户在该原集体经济组织;有否家庭承包地。 外嫁女的子女,户籍随外嫁女的,与外嫁女同等待遇。 二、发生争议的可委托律师起诉维权。
  • 属于村经济组织成员,都应相应平等的待遇获得同等收益分配。但是,对于什么是具体经济组织成员,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对此类案件中,所谓的“外嫁女”是否应获得村收益分配,法院自由裁量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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