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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们这搞田园城市,说农名放弃土地使用权,宅基地权放出权,就能享受每人35平米的居住面积,18岁以上的买社保,还可享受每人10平米的股权,未满18岁的没有社保,可我和2个孩子都是农名,我和前夫结婚前我有一处旧房,因旧房属危房不能住人,婚政府给我们审批了60平米的地平方修2城楼,但后来真正只给我们划了40平米地,6家人合伙才修的,我们原来6个人 ,现在我和丈夫去年离婚了,新房给了他,我们要的原来的危房,原本想重新修建住,但现在又要搞田园城市,不准修,政府以我原来划了40平米为由修了新房,不给我和爸妈,还有孩子分房,可我已经判给前夫了,还有关系吗,我要的是现在面临拆迁的旧房啊,我爸和妈现在农转非了,可我和2个孩子还是农名,政府,说只有我和孩子【农名】享受10平米的股权,给我买社保,2个孩子其余什么都没有,而且10平米的股权,【农名】每人要给他们15000,元才有,那我和爸爸妈妈孩子住哪里啊,孩子以后吃什么啊,这 还有公理吗?

离婚 2010-09-06 06:4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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