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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我们进行劳务派遣,以没有通过劳动局不属于劳动派遣为名(人家叫公司派遣)不公开劳务报酬,使我们的工资水平达不到接受派遣单位工资的1/3。请问我该怎样要求仲裁或起诉?他们的那些做法违反了国家地方规定?能不能介绍律师帮我完成仲裁或起诉程序?

其他 2008-11-14 19:5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作为劳务派遣,你们要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你们和公司之间是劳动合同关系。2、当然具体到你们的情况,要结合你们和派遣单位以及受派单位三方之间的具体约定和合同是如何订立的来确定。3、涉及劳务派遣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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