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11岁小学住校生,星期天校内玩耍,被另一小孩用竹竿击伤眼睛,目前在医院治疗。请问对方家长和学校责任如何界定?除了医疗费用在赔偿范围内,误工费和营养费是否涵盖,并如何计算?对于可能的后遗症要求索赔,需提供什么样的证明及如何界定金额?盼回复,谢谢

其他 2015-05-30 17:4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对方家长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在未尽安全管理义务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学生不存在误工,护理人员可要求护理费或者误工费,营养费要结合医疗机构意见酌情考虑。可能的后遗症需要做司法鉴定和后期医疗费鉴定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日喀则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