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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有限公司注册资金20万和50万有多大区别?比如年检费或其他等。听说现在免注册资金,是否无需支付还是后期补齐?公司倒闭是否补齐注册资金出资?

刑事辩护 2019-04-14 03:1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请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咨询
  • 1.对于公司解散后,在公司存续期间的债务.,一般是不能向股东要求承担责任的, 但以下情况例外: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 股东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 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4.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 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5.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
  • 《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务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根据这一规定,申请企业破产清算的条件即破产原因有两种。一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二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 你好,咨询注册部门。
  • 你好,咨询当地工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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