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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1、我昨天在广东增城一家公司面试了保安工作,人事部让我交了365元服装费,给了一张收据也改了公司公章,人事部说工作一个月就会退还服装费,现在我担心的是如果一个月内公司故意找原因来辞退我,然后又不归还我们的服装款,如果发生这样的事,我们该怎么来维权?2、今天公司让我凭收据去领服装,那原件没有了,我把那收据复印拍照留底,这样算不算是合法的凭据的3、公司说他们是私营企业,那想问的是如果公司不给我签订劳动合同,我该如何收取证据维护自己权益哩万分谢谢!

其他 2020-01-04 00:0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收取服装费违法,协商不成向劳动局投诉。
    【追问】投诉后拿什么做凭据哩,收据原件被收回,曾经拍照的收据或者收据复印件是否算合法的投诉依据哩?
  • 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动合同的签订方式就一种,就是书面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6~17条规定来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时候,就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千万不能简单地口头约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应当在建立劳动关系的1个月内订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同时,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没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已经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公司以效益不好为由开除人员必须给劳动者补助,只有劳动者严重失职造成公司重大损失时开除不给于补助。只要提供上岗证或者其他可以证明在公司上班的资料,尽管维权,到当地劳动局诉讼这个事情。
  •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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