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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爱人于今年的三月坐同单位的一个同志的摩托车在上班途中被铁岭的一个大货车 撞了 我爱人踝骨骨折 在结案过程中和我们同撞的摩托车车主因某些原因不同意到肇事车主的保险公司 铁岭保险公司赔付 我们决定起诉于法院 因为我爱人是无则的 按常理应该把摩托车主一起做为被告起诉 摩托车主觉得赔给我们钱委屈 要我们写一分保证书不要他家的钱 我爱人觉得不知道官司能花多少钱不应该那么承诺 要与不要得看情况 再者说了要是本分不要也是人情 他家那么要求我们觉得很不舒服 没有同意他家的所谓保证书 摩托车主为此而不起诉了并扬言如果我们起诉他家就反告我们 说是有法律规定我爱人坐他摩托车属于帮忙出了事故我爱人得赔付他损失 事情就僵在那了 我想咨询我爱人这种情况是像他说的那样吗 他反起诉我爱人法律能支持他吗 我要强调的是他是我爱人厂的预备车间主任而我爱人正是提拔他的厂长 我家离他家比较近 那一段时间我爱人以为肛瘘手术行走不太方便所以应他的邀请坐了他的摩托车 他的行为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还有就是我除了起诉还有别的单独赔付途径吗 如果能知道请告诉我好吗 谢谢

仲裁 2008-11-14 16:2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摩托车车主如果有责任,他肯定要承担责任的。 “有法律规定我爱人坐他摩托车属于帮忙出了事故我爱人得赔付他损失”这种话你不要信,根本没有这种规定。他最多是去找货车司机赔。 他如果对交通事故不承担责任,他无需赔偿,由大货车司机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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