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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我丈夫因有外遇提出离婚,但我不同意,(我们夫妻共同开公司),在今年5月17日在公司把我打伤后他便联合其他股东将我赶出公司,从5月份我失去了生活来源,我丈夫从去年开始与她人同居,并且给这个女的贷款买了房子,他们以夫妻的名义生活在一起。现在我已40岁没有子女也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现在我们并没有离婚,我是否可以向其提出支付生活费?我该如何提出诉讼请求? 谢谢! 一个孤独无助的女人

离婚 2010-09-10 10:4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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