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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07年在一公司担任司机工作,期间签过二份劳动合同,后一份在2013年期满后没有再签过。至今已过期二年。合同中确定是司机岗位,每周工作5天,每天8小时。公司规定早上8:30……12:00.下午13:00……17:30但本人经常超时工作,每周工作六天,没有加班费。如今更要求不出车要到车间工作,请问律师公司安排合理吗?不和我续合同是否违法。我的加班费能追付吗?

其他 2015-05-12 11:4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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