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在今年7月份中旬成为正式员工的。7月份后公司下定给店面的营业额已经达标并且已经超过了。当我询问我7月份是否有业绩奖金没有,上级领导给予我的回答是没有。上级领导说是新进员工在该月不得享有业绩奖金。但是店面管理手册之新进员工薪资并没有书面规定这一块。所以,领导的没有奖金只是口头上的。现在8月份的工资也发了,但是我查了工资,得到的工资根本没发到最基本工资的标准。(基本工资600,并且我在8月份根本没有违纪)其次就是,我现在已经离职了,是自动离职的,是在9月6号离的职,当我问及领导我9月1号到9月6号是否有工资时,领导也是说没有。领导说得交离职书按正常程序走才可能有百分之五十有工资。所以我的问题是:1:我7月份的奖金是否有权利要回!2:我8月份的工资没有发到基本工资是否也有权追问其原因。3:我9月1号到9月6号的6天,是否已经白白为它打白工。是否有权问其要回9月份自己所应得的。我已经在那里工作满一个月,尚不满一年,但没有签劳动合同。按劳动法说,是要付双倍工资(我是否有该权利去争取自己的利益)。我应该要怎么样去做才能在不侵犯对方的利益下来维护我自己的利益呢。我已经有备有9月份的考勤表。

仲裁 2010-09-10 10:4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