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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63岁,交通事故以死亡,对方全职应赔付多少

其他 2015-05-11 15:23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你解答:交通事故赔偿一般包括以下项目: 受害人受伤未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受害人死亡的,除抢救治疗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等。
  • 可以办理城镇职工待遇,大概60万左右
  • 你好,大约在50万左右
  • 你好,大概六十万左右。
  • 你好,不用担心可以维权,涉及二三十万元赔偿款,如果有城镇居住证明的话赔偿款将达六七十万元,鉴于涉及法律问题相对专业,为了维护你方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稳妥起见建议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予以必要协助,本人专业处理此类交通事故合理赔偿纠纷案件,费用不多,如需进一步法律帮助可留言、来电或当面咨询。
  • 死亡赔偿金,根据法律规定是按照当地人均收入计算的,山东省的农村收入是10620,按17年计算是18万多,当然还有丧葬费及其他费用,具体数额需要律师详细了解案情后计算。
  • 按照你当地的标准计算,大概在50万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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