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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签了五年的合同,但由于各种原因,我现在工作一年后要辞职,公司要求我支付五千元的保密费,是否合理?

其他 2015-05-14 10:3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 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单位无权剥夺。除非提供了专项培训或者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否则你不用承担保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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