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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年9月到公司办理入职后,签订了一份服务期协议,约定服务期一年,公司让我去参加培训,说培训费是6000元,实际参加的培训内容就是一些产品知识还有岗位职责方面的培训。之后并未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就上岗了。现在已经在公司工作了6个月提出离职,公司要求我支付3000元的培训费,并且要30天后才能离开。是否合法?我要如何维护我自己的合法权利

其他 2018-03-27 18: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为员工提供了技能培训,并实际支出了费用,可以约定服务期,服务期内提前离职的需要按比例支付赔偿。具体是否是技能培训可以根据提供的材料判断
  • 具体情况如何的呢
  • 正常离职一般只需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即可,但约定了服务期的,建议带上相关资料找律师面谈,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作出判断。服务期约定可能存在无效情形。
  • 您好,一般情况下,员工离职要提前30天通知公司。建议带上服务期协议向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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