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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叫王事情是发生在2013年5月17日我朋友叫我去了我们县城的一家小型个人银行签字到期以后我才知道我给他担保贷款的我的朋友跑了厂子一夜之间没了法院把我的财产冻结了我在外地谈生意没回家到庭应诉现在我回到家看到判决书来执行个人财产担保人赵.王保证方式连带责任要我们还钱不还钱的话执行个人财产合同是2013年5月17日签订的期限为2013年11月17日麻烦你们给看看合理?我比较着急13号来执行我的个人财产我也是挺冤的前前后后我借给我的朋友40万律师同志麻烦你们给看看谢谢

银行 2015-05-11 21:4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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