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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家住一楼,我家厨房的一条公用下水管从三楼开始漏水,找物业了,说三楼的业主不提供维修空间,要我们自商解解,我给怎么办?

其他 2010-09-14 22:5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可以诉讼解决。
  • 根据物业合同确定是否属于物业的维修范畴。 如果不属于物业维修范畴,需要起诉该管道的使用人每户都需要承担责任。
  • 要求物业公司进行维修,这应该是他们合同的义务。
  • 首先,按照《物业管理条例》,三楼的业主有配合维修的义务。当然,物业对于三楼业主不配合的态度不应推脱给其他业主,应就此情况向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研究解决方案。 其次,按照《大连市实施办法》规定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在保修期满后出现严重损坏,影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正常生活和安全,业主不同意维修的,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组织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并告知业主大会,维修费用在专项维修资金中支付。
  • 你好, 起诉三楼业主和物业,要求修理,停止侵害。
  • 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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