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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的劳动合同书并不是和我的用工单位直接签立,我的用工单位是国企但劳动合同书甲方写的是中全人才服务中心。现在用工单位的领导新制定了规章制度,内容是不服从主管人员指导,工作分配及其他合理指令,屡劝(二次及以上者)不听者。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补偿金。以及很多不合法的条例。因为我切身利益实在无法保障,所以我拒绝签字了。然后公司现在以我不服从管理为由把我退回了中全人才中心。像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处理???

消费者维权 2015-05-18 21:0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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