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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四个人打我,在躲避过程中,对方一人鼻梁骨折,鉴定轻伤,但不能确定是我误伤还是对方自己人误伤,这种情况警察可以拘留我多长时间?

刑事辩护 2019-08-18 17:2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根据法律规定,殴打或者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要根据具体情节追究刑事责任。犯罪嫌疑人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可综合考虑犯罪情节予以从轻处罚。法律依据:一、《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三)、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9.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 轻微伤、轻伤、重伤只是量刑的依据,不影响到入罪的定性。
      单纯就人身伤害类犯罪而言一般涉及寻衅滋事罪或故意伤害罪。其中故意伤害罪的入罪起点是轻伤及以上伤势,但寻衅滋事罪入罪起点要低的多,轻微伤即可入罪。
      普通刑事犯罪中刑事拘留的执行机关是公安局;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建议请律师介入辩护,刑事拘留最长37天。
  • 你好,过失轻伤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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