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14年10月16日晚上8点多钟,王某伙同两位朋友在一家个体饮食店吃晚饭。由于店小人多,王某在走动时身体不经意碰到了在店内饭桌旁就坐的素不相识的李某。当时,李某(身上带有刀具)与五、六个人在该店吃饭,他仗着人多势众,立即与几个人追打王某,王某势单力薄,被追打到店外,李某还叫来另外几个人,拿来刀棍一起追打王某。情急中,王某顺手拿到身旁一饮食摊桌面的一把剪刀,在李某等人刀棍猛烈攻击下,王某用剪刀进行自卫,双方在搏斗中,王某多处受伤,势不力敌,仍然还在遭受李某等人的攻击,王某继续用剪刀自卫,在防卫过程中,王某的剪刀刺到了李某身上,李某大出血送医院不治身亡。王某当天被抓进看守所。事后,王某的家属多次到李某家中道歉,并给了800万元李某家属作为赔偿金,取得了李某家属的谅解,李某家属写了谅解书给王某的家属。我想请问律师,王某将会被判几年。

刑事辩护 2018-01-22 02:34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可能会在3年以下的
    【追问】谢谢律师的回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在司法实践中,执行规定时,能在三日内提请批准逮捕的在三日内提请批准逮捕;如果三日期限不够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但必须在此期限内向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延长一日至四日后再不能延长期限。
  • 刑拘是一种刑事侦查强制措施,侦查过程中或者侦查结束后,如果侦查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则可以决定撤销案件;移送公诉机关审查起诉后,公诉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起诉到人民法院的,经过审判,法庭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宣告无罪或者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3年以下,积极赔偿可以争取缓刑,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 正当防卫,可以争取无罪释放。但需要律师会见当事人,才能全面掌握案情,争取有利的辩护思路。
  • 如就你所说而言,王某属于在针对威胁到自己人身安全的暴力性事件中做出的防卫动作,此种情况下的防卫行为并不构成防卫过当,依法应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当然,具体操作还要会见当事人,了解过详细情况后才能确定,建议尽快委托律师律师介入。
  • 如你所说的应当为正当防卫,不应当承担责任,需要本律师帮助的可以来电话或者到办公室来详谈。
  • 您好,建议委托律师先阅卷再会见当事人
    【追问】谢谢律师的回复。
  • 你好,协商。
    【追问】谢谢律师的回复。
  • 你好,建议先请律师去会见当事人,详细的了解整个案情,才能更好的给你们提供帮助。
    【追问】谢谢律师的回复。
  • 你好,三年以下。
    【追问】刚才我已去吃午饭了,来不及看您的回复。深深感谢律师百忙中的回复。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梧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3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