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抵押权人,对方在2013年11月用房子做抵押向我借30万、并在房产部门办理了它项权证、后在2014年8月因欠几个月利息向法院起诉,对方承诺在9月份付清所欠我的款项、当时我没有申请法院去查封该套房、因为我认为办了它项权证、在10月份因为没有还我分文,我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当月就起动拍卖程序,在拍卖中发现该套房已经被另外两家法院查封,后在第三次拍卖了33万、到现在已经欠我近40万、法院去找第一家查封的法院协调、那家法院不同意解封、到现在为止那家法院还没有下判决书(讲是在去年10份起诉的)、请问各位律师;如果那家法院主持拍卖,肯定是无益拍卖.法院明知道拍卖无益又不同意解封、我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抵押担保 2015-05-24 05:1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长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