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2011年10月入职公司(外企),合同到今年10月,现公司希望我主动离职,如果主动离职赔偿1.5万,不离职到合同期后不再续签且没有赔偿。如此是否合理?望答复,谢谢

其他 2015-05-28 21: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需要提供更多信息以便为你解答疑惑。比如已经签订过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合同到期即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到期如果非职工原因不续签的,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不足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 及时你主动离职,单位不能要求你赔偿,你也不能要求经济补偿金,合同到期,劳动关系自动解除,单位有权不续签,不能要求经济补偿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绵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