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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彩礼,离婚返还问题!您好;男女双方结婚男方家婚前给予十万彩礼,婚前男方说没钱买家具,所以女方借五万,男方答应婚后还(心想着女方嫁妆过来还还掉)女方结婚前一天给二十万嫁妆给女儿(因女儿不在家用母亲身份证存,存折名字是女方母亲的)半年期间男方一直未有稳定收入,女方收入还行所以家庭支出大部分女方支付!最近感情一直不好,经常吵闹的双方要求要离婚~男方提出要归还彩礼!!我的问题如下;1.因家具借的五万块-女儿拿出自己的两万块和男方结婚当天的见面礼两万块还给母亲(见面礼男方两万多,女方8500)另一万男方至今未还!!这个怎么鉴定?2.女方婚前给予女儿的嫁妆二十万(说明是以后小孩的教育基金)但现在没有孩子!男方是否可瓜分?3.结婚半年内男方没什么收入,靠女方工资及结婚见面礼剩下的一万块支撑!要说的是男方从去年十月至今年三月一直未上班,现在才开始上两个月的班~工资才领一次就两千多,但他自用~可刚被他告知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去年谈恋爱期间欠下外债一万多,不知真假?因为大部分外出开销都AA只有双方不在一起时在异地,男方一直跑来找女方的往返路费这些能算是共同借贷嘛?女方有无责任一起承担?4.在男方没什么收入的情况下女方婚后的工资是否作为共同资产?请您详细解答!!谢谢!!

其他 2015-05-27 09:1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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