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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叫黄**,原单位是上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我于2014年9月1号入职(有合同),在2015年3月4日离职,当天办理离职手术时发现公司没有给我缴社保,我在3月5去看眼病的时候,医院说如有社保卡的话只需花费6000元左右,但如果自费的话需2万,后咨询社保中心,说有欠缴记录的,无法享用社保福利,必须全部自费,所以我希望原单位能补偿我相应的费用。到目前为止原单位还有2000多元的工资为给我。

其他 2016-02-22 07:2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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