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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一位朋友在工地上上班,在工作中没有任何违规操作,由于工地上的钢管折断导致了脚踝被砸断,现在在医院治疗,但是一段时间不能伤愈出院,虽然工地老板说承认医药费,但是在此期间的误工费以及请人照顾的这些费用怎样解决?以及以伤后造成的影响该怎样赔(赔偿金额)!以及误工费的标准应该以什么为标准(赔偿金额),请人照顾的费用标准依据是什么?(赔偿金额)和伤残赔伤依据是什么?(赔偿金额)。希望能有哪位律师能详细解答!谢谢!

其他 2015-05-28 21: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属于工伤,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待治愈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评级以鉴定结果为准。 2、赔偿:工伤期间工资照发,住院按70元一天支付伙食费, 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如构成伤残的,劳动关系继存期间可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后可获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3、赔偿项目较多,需要收集和提交较多证据,诉讼需要技巧,建议依法委托专业律师处理,保障自己最大的赔偿额
  • 属于工伤,建议先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待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工伤待遇。工伤治疗的康复期间工资照发,住院按70元一天支付伙食费。如构成伤残的,劳动关系继存期间可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后可获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
  • 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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