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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事故中,关于医疗费,护工费垫付问题!怎么处理?

其他 2015-05-27 21:2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2、对于肇事司机,应当及时垫付伤者的抢救费用和必要手术等费用,避免损失扩大,对于受伤方,在肇事司机不配合垫付的情况下,自己应及时自行垫付治疗费用,若治疗费用紧张,应及时和交警部门联系,看能否和保险公司、肇事方或医疗基金部门协调,及时保障受伤者身体健康利益。3、保留好相关垫付医疗费用的证明材料。
  • 你好,可以先行垫付,与对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的待治疗结束后收集保管好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
  • 您好,如果肇事者不垫付的,只有自己先垫付,以后一并索赔。
  • 你好: 这种情况下可受害方先行垫付,并保存好票据以便起诉用。
  • 受害者可以自己垫付医疗费,保留好票据,最后可以找肇事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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