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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以按揭方式将房屋卖给李某,三方(包括金融机构)签订了相关协议,手续齐备。法院在审理张某欠款案件中查封了李某名下的房产并转入执行。开发商以李某违约为由向另一法院提出起诉,称购房首付款及贷款月供均由自己垫付,并提交了所有向银行付款的原始凭据以及首付原始发票,发票交款人为李某。请求解除购房合同,法院审理后支持了其诉讼请求,开发商据此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请求解除查封。我是李某的债权人,我认为,该案实际是假按揭,请问,对该执行异议法院会如何处理。谢谢!

案件执行 2010-09-20 13:1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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