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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双方属于远亲关系。买主于2007年交付卖主43万元购房款,买卖双方签订了收款收据并写明余款7万元交清后办理过户,卖主将房屋钥匙交付买主,买主开始装修,第二年年初入住。之后3年买主陆续将余款交清,双方立了收款收据。次年,在准备办理过户手续前,卖主因对账需要将余款收据拿走,因买卖双方远亲关系,买主没有复印收据,将收据原件交给了卖主。卖主借种种原因,一直未给买主办理过户。近日,卖主之子突然向法院起诉,状告买主。理由是买主和卖主是远亲,便无偿住在卖主名下的房屋,2011年卖主与其子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将卖主名下的房屋以50万元价款出售给其子,后双方办理了过户手续,状告买主拒不搬离。买主接到法院传票后非常委屈和气愤,请律师帮助分析解决为盼,在此以表谢意!

其他 2015-06-07 09:3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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