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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部门未设计保护区,由于美丽乡村规划,规划内有几户在保护区内建新房,手续合法,历时3年,期间无人告知不可建房。去年年底建成之际文件通知不可建房,不得继续施工,电网与政府协商补偿事宜。如今已过半年,新房不让住,补偿方案未果。只好住回原本危房。请问律师,这个责任谁承担,我有没有权力装修新房入住?补偿是否按周边地区拆迁补偿标准实行?

行政诉讼 2015-05-31 14:4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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