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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人启事:陈玉艳,外号大艳,大白人,北白村人,我们于2013年5月19日结婚。婚后三个月我发生交通事故,至今无法自理。她于今年阴历正月十七回娘家,回去后就要离婚,她跟她妈妈领人来取走结婚证,她爸爸来找我要离婚手续,还来我们这开我得居住证明,目的是起诉我离婚。逼我离婚。她扔下我们得孩子,孩子一生日多点,还未断奶,带走她跟她前夫得孩子一走了之,我需要给孩子找妈妈,望知情者与我联系,必有重谢。这是一份寻人启事,里面说的全部都是事实,我想问问,这则寻人启事我可不可以贴出去。希望律师告诉我。

行政诉讼 2015-06-01 10:1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从您的描述看这不像一份寻人启事。婚姻法保护双方的权利,结婚自由、离婚同样是自由的。
    【追问】我想知道,这个寻人启事可以贴出去不。违法么?
  • 可以贴出去。但是这不是“寻人启事”。夫妻双方有婚姻自由的权利,所以你爱人如果要真想离婚,是受法律保护的。
    【追问】好的,谢谢,我只想知道我说的这些都是事实,我可不可以贴出去。是不是不违法
    【回答】事实是事实,建议你通过正常途径解决。
    【追问】像她这样做,如果她去起诉我离婚,法院会判离么?她扔下一生日多的孩子,并且我因为出车祸现在有残疾鉴定书,我应该怎么做,我是外地人,她如果起诉我,需不需要我在唐山的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麻烦律师告诉我,然后我好知道怎么做
    【回答】她可以起诉离婚。她作原告,你是被告,前期主要是她与法院接触,你只要被动应诉就行。一般法院最后会判决你们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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