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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一名,因学生上课公然说脏话,故课后打电话像家长反映,并指出学生这种行为的无理。家长在电话那头不依不挠,第二天早上家中两位女家长到学校闹事。在办公室公然大骂,并污蔑该老师在电话中骂她全家。该老师,始终未还口。这两个女家长一直辱骂,并且要打该老师。多名同事劝阻,都有听到家长非常难听的侮辱性语言。请问根据民法通则101条,这两位家长的侮辱性语言和对该教师的污蔑和威胁构成侵犯名誉权吗?

肖像权 2015-06-01 23: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这个是可以先要求家长道歉,如果家长拒不道歉,可以去法院起诉,但在此前应注意收集侮辱的证据!!!!!
  • 可以先要求家长道歉,如果家长拒不道歉,可以去法院起诉,但在此前应注意收集侮辱的证据。
    【追问】有人证,在场的同事领导都听到了,而且声音很大。这样算不算是对该教师有利的证据?
    【回答】算,有录音最好
  • 可以投诉。。
    【追问】请问到哪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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