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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5年1月11日与重庆**装饰有限公司签订了《重庆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全包),竣工日期2015年3月30日。开工后在3月7日前按合同约定付了合同总价90%的工程款。装修公司从春节后就开始故意拖延工期,至今还未完成基装部分的涂料和水电工程及其它全包工程。多次追促后对方在4月提出余下工程(厨柜及滑门,厨卫吊顶,卧室地板,洁具等)不做了,退款给我。五月退款交涉中,对方按故意漏算工程后补算从而降低退款比例的方式计算退款,只补增加项不扣减少项,因急于入住也承认了。然而对方却要我承认先提出不做余下工程的,因合同有款“甲方减项不得超过总价的5%,多减少的部分无效”和“减少项目应支付25%的材料损失费”的约定,所以不敢答应,要求对方按合同完成余下工程也不干,就一直把工程拖着至今。没有办法只好在5月12日向12315投诉。工商工作人员在当天下午5:31打电话说在网上没查到该公司。第6天打电话只是问我对方打电话给我没有,始终没有问我具体情况。因急于入住在施工过程中对方不用地砖保护膜,不铲出原腻子层(发现后改正),人为堵塞空调孔,用其他地方剩的**涂料和***内墙漆替代立邦内墙漆,少做工程,多算地砖数量及运费,都不法计较。该公司在网上宣称“拥有国家二级资质,中国装修行业的领军企业”(可能是虚假广告),却采用较低价格接到工程后故意拖延工期的方式,迫使业主接受较低的退款和不合理条件。如今我是付了装修款,被拖延了工期不说,还可能承担违约责任。19日下午过去交涉,对方仍是坚持原有做法。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谢谢!

其他 2015-06-02 21: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看你的表述,需要明确已下几个问题:1、现阶段是否装修完毕;2、在装修的各个阶段你是否签字确认;3、合同关于违约责任是怎么约定的。我需要上述答案才能给出相应的回复,当然也可以电话咨询。前不久我也刚装修完住房。
  • 你们可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注意收集相关证据。
  • 按合同处理,可以诉讼的。
  • 你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的。这个需要了解具体情况了才能作出准确的分析,为了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电话咨询周炜律师或者到周炜律师办公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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