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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0年7月,到江苏**置业有限公司工作,从事业主银行按揭贷款工作。随着公司工作需要,接业主办房屋产权证工作!工资由试用期2800元提高到3500元。2013年,随着房产证接近尾声,又接替了土地证办理,公司档案合同整理。薪酬,3800元2014年,公司项目开发需要资金,于是安排我配合财务主管,做好融资工作,申请薪资涨到4300元。2015年2月请婚假!春节假日结束回公司报到!由于皮肤过敏症状严重,5.1假日里去中医院检查,医生说是怀孕引起的,建议休息两周。当天就给财务主管以邮件形式请假!5.4号请同事打印假条请领导们批复!两周后即5.18号回公司报到。5.20号财务主管回上海学习,26号回宿迁,27号下午让我将手头的工作交接给新来员工,说我的工作另行安排!5.31号下午,临下班时,财务主管找谈话:我所经手的工作交接完了,就表示去售楼部报到,调令昨天已发,明天例会公布!我问能不能多给点时间考虑一下?他说考虑与否,你都是售楼部员工,薪资按售楼员发放!6.1号周一例会,公布调令,会后,咨询宿豫区劳动局,负责人说用人单位不存在违规,因为现在劳动法对于调岗存在争议!降薪?用人单位会说,不仅是基本工资2200也给你提成了。。。。所以模凌两可,建议我与用人单位协商。于是,财务主管让我写申请,一年一个月工资补贴,并注明与公司不存在任何经济纠纷,自行离开!具体多少补贴他做不了主,等领导批复。在写这份求助信时,之前也写了,律师们也都及时给予回复了,但真真联系时,都很忙。。。。。。

离婚 2015-06-06 17:1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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