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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4月17日和我一起有9个同事在化工医院治疗和诊断,2009年11月30日被诊断为职业病正已烷中毒,回家继续接受药物治疗,一个月去复诊一次,2010年8月25日被鉴定伤残等级柒级伤残, 《我想向您问的问题是,病情比较严重2009年7月份又出现肝脏四次一过性转氨酶升高,医生说是药物引起的,骨量减少接近骨质疏松,医生说病本身和药都可能导致骨量减少,咽喉肿痛一直也没有治好,医生解释说可能是长时间卧床不活动和药物影响免疫系统抵抗力差的原因,现在变成慢性的了,胃也不舒服天天呕吐,在长征医院做胃镜是胃炎,就连拉肚子也吃了两个多月的药才好,医生说是肠道紊乱,这些症状都是7月份出现的。 去做伤残鉴定时我把,正已烷中毒造成周围神经损害,肝脏损害,骨量减少,咽喉炎,一起递上要求伤残鉴定,鉴定专家说周围神经损害是工作中接触正已烷导致的,肝脏损害,骨量减少,咽喉炎,是企业间接性导致的,只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赔偿,求助媒体接入可以吗, 当时企业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使用化学品也没得到卫生局批准,后来还被卫生局划过款, 企业当时使用过化学品,有汽油,丙酮,碳氢清洗剂含正已烷,

其他 2010-09-23 11:4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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