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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是村里的委员,在村委会与村书记一起宣传镇政府下来的文件时,有一个人开车到那张口就骂娘,说谁喊得喊得什么东西,我爸说我喊的怎么啦,那个人又骂娘谁让你喊的,我爸没理他,他还骂,旁边书记和其他委员都劝开啦,我爸原先是和他有些小矛盾也是因为他骂我爸,打过他一巴掌,但已经很早的事啦,最近一段时间还在一起吃过饭。大家以为劝开了没事了没想到他拿起马扎就砸到了我爸的头上,我爸去了医院住院直到出院,派出所已经介入(说我们原先有过节他就因为这个事才去找事的)最后判了个治安案件因为发生口角殴打我爸,判他罚款300拘留7天,说因为我爸是受害者现在还没好就不拘留和罚款我爸啦,而且派出所给的判定书上说的和当时案发现场我爸和证人的证言不一样全是被告人自己说的,这叫什么事,我想让律师给分析一下我们这是公事还是私事,派出所这样对不对给的判定书,我们也做了鉴定是轻微伤,谢谢您

其他 2015-06-05 20:2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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