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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孩子今年32岁。患有精神病14年,前几年我前夫起诉我要孩子的生活费,和医药费,法院判我每月给孩子100元,医药费出一部分,我本人身体也不好,常年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肾衰竭,冠心病,常年吃药,一开始我和她一起分担,后来我实在是拿不出这么多钱了,这两年我给他500元,孩子的父亲嫌钱少,非让我出一边的钱,要不就起诉我,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对法律又不懂,请帮帮我。我每月工资2000千元

离婚 2015-06-08 10:3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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