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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民间借贷超出银行同期利率4倍受不受法律保护?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

其他 2019-10-02 01:00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是的
  •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
    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因此,民间借贷的本金受到保护,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同样受到法律保护,而超出部分则不受法律保护。
    同期基准利率是指中央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如1年期,基准利率约为5%,4倍为20%,即超过20%为法律认定的高利贷。
  • 民间借贷的利率是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的,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过的部分不予保护。同时还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否则,如果利率超出了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这个限度,超过的部分同样不予保护。
      上述内容是最高人民法院在法(民)发[1991]年21号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因此显而易见,如果你咨询的借款超出了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就可以理解为高利贷,由于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超过的部分依法不予保护。
  • 民间借贷年利率合法民间借贷最高利率不超过24%(包含本数),均可以受法律保护得到法院支持,超过24%至36%的部分,已经支付的,不可以再追回,没有支付的,不需要再支付,超过36%的部分,已经支付的利息可以要求对方返还,没有支付的利息,无须向对方支付。即民间借贷利息最高可以约定为月息3分。  参考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超过部分不受保护。
  • 最高法司法解释指导意见:四倍以下部分予以保护,四倍以上部分不予以支持。
  • 最高是4倍,超出部分不算。
  • 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一般以四倍来进行界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1.1991年8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2.法(民)〔1991〕21号 第6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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