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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是8月30日在房产公司签订了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当时房主房产证没下来.合同里说明的是9月20日之前正式办理买卖手续(房主口头承诺20号之前能拿到房产证)19号我打电话给房产公司要求20号办理.房产公司的工作人员告知会联系房主办理.20日房产公司没有联系我.下午我联系房产公司他们跟我解释说房东去外地了25号回来.昨天我们联系房产公司他们说房主晚上回26号办理手续.今天房产公司有根我解释说房主回不来.现在我不想再拖时间了想取消合同.请问我怎么要回我的定金(房产公司说我单方要求取消合同属于我违约.)

诉讼 2010-09-26 15:4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说的不是很清楚。你们于8月30日签订的是什么合同,是定金合同还是买卖合同?你所指9月20日前正式办理买卖手续,是指签订买卖合同,还是指办理过户?这两种情形是不同的。但无论哪种情形,房产公司的说法都肯定是错误的。就你所说,应该是卖方违约了,你有权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 可以根据合同约定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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