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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委托印度一家实验机构进行产品实验。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印方作为我国的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收入,应按所得额的10%扣缴企业所得税,我司作为此项税款的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给印方服务费时在地方税务局代为缴纳该笔税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印度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印方可向印度政府申请退回已在中国境内已扣缴税款。现遇到的问题是:中国出具的扣税凭证均是中文版本,印方不承认。我们该如何去向印方拿回该笔税款?谢谢!

公司税务 2015-06-13 01:1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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