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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年限规定 1、店铺乙方没有从新装修的每年订一次租赁合同。 2、店铺的木门乙方改铁门的三年订一次租赁合同。 3、店铺的地板乙方改铺瓷砖的加订三年租赁合同。 4、店铺乙方进行吊顶装修的加订四年租赁合同。 5。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店铺重新装修部分归甲方所有。 请问:我是2007年3月订的合同,2、3、4、条我都有装修。但到现在我没有与甲方重新定过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我这店铺还可租用几年。在我想继续租用的情况下,现在甲方说没有重新签定合同,合同已经到期,想收回店铺是否有这个权力。合同中3、4条所谓的《加订》,我是否一定要和甲方重新订合同,现在甲方说合同写的是加订而不是《延长》,说我只能租三年,如果是《延长》可以租赁十年,请问《加订》和,《延长》是否一样。在这之前甲方从来没通知我们去重订合同,现在突然通知我们搬走是否合法。

其他 2010-09-28 11:4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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