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一审法院审理宅基地案件只对纠纷案件进行了调解,没有开庭审理。 普通案件的六个月结案的期限在2010年10月13日就到了,法院仍然没有对此案件做任何处理:没有调解书,也没有结案,没有判决书。 请问:不论是否经过调解的民事纠纷案,法院都必须在审限内结案并下达判决书给双方签字? 法院这样拖着没有任何行动是违法的吗?

诉讼 2010-09-28 22:3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